近年来,明星代言金融产品乱象是金融管理部门重点整治的内容之一。
武平表示,金融产品不同于普通产品,有自己的一些特点。比如信息不对称度高,专业性强,产品结构复杂。如果明星代言人本身无法识别代言产品的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就可能存在误导宣传和过度宣传的风险,包括承诺高额回报。“这可能导致过度消费、过度消费、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收到过相关投诉。”
郭萍总结了五类名人代言的金融产品:一是代言P2P、网贷产品等。二是为涉嫌非法集资的产品背书;三是为互联网金融产品背书;四是推广金融产品或平台;五是为银行、保险机构的某类产品或整体品牌背书。
基于此,郭武平指出,金融消费者要避免被误导。从消费角度看,他们要做到“三看一防”:一是机构是否取得相应资质;第二,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第三,收益是否合理;而“一防”就是防止过度借贷;另一方面是机构“四不”: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格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相关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者误导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的未来收益及相关信息作出保证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无风险、保证收益等内容。
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是金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另一个“痛点”问题。
近年来,银行机构网贷业务发展迅速,合作机构在吸引客户、风险控制、缓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合作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保护不够等问题,带来了合作机构欺诈、消费者投诉举报上升等新的风险问题。
“网贷是一个新生事物。一些商业银行在没有充分了解其内在规律的情况下盲目推出,出现了各种风险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为此交了学费。”平江说。
平江表示,互联网贷款业务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互联网平台等第三方机构深度介入贷款过程,依托技术、数据、生态的比较优势。这些第三方机构有很多种,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基本缺乏相应的监管。如果在展业过程中出现任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些风险很容易沿着信贷链条扩散到整个金融体系。
平江认为,商业银行作为互联网贷款的主要出资人,应该切实承担起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
据悉,重庆银保监局已要求银行机构管理架构和系统流程覆盖贷款业务全链条,出台重庆版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细则,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并从合作机构管理层面对第三方机构截留挪用贷款资金、垫付款项潜逃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银监会高度重视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提高重点群体风险防范意识,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去年我们)加大了对投诉的监管力度,投诉量特别少。比如几块钱的短信服务费没有告诉老百姓,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几千万甚至上亿。我们处理了超过5亿次的个人金融消费投诉。无论金额大小,我们都会依法依规处理,并加强投诉约谈和监督。“郭萍指出,2021年共清退赔付消费者245亿元。”这个数字非常可观”。
据解到,2021年,银监会全系统共接到消费者来电249万次,处理消费者投诉51万件。按季度发布的投诉数据持续上升。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收到并转发银行消费投诉90595件,较2021年第三季度增长3.8%。
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不容易。在姜银奥看来,要从经营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的角度,分析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痛点和难点,明确银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方法和措施,形成闭环。
覃刚介绍,宁波银监局开通了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绿色通道”,选择信用卡业务、贷款业务、保险理赔业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上述业务涉及的金额较小、诉求相对简单、消费者渴望在短时间内得到回复和处理的纠纷,纳入投诉处理绿色通道范围。接到投诉后,应严格按照业务范围、涉及金额、具体诉求等内容进行认定。对符合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条件的,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尽快移交被投诉机构处理。同时跟踪监督,保证效果。
“所有司机都有车辆保险,很多买家有房贷,很多人会买理财产品等等。每个人都是金融消费者。总的来说,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如果保护得好,会有更多的人参与金融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武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