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自2000年开始,被告人李某自称是皇家资产的“继承人”、“皇室后裔”,谎称皇家资产存于海外,以巨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照片等取得被害人信任,采取诱使被害人投入基金助其寻找相关物资和手续,以便解冻皇家资产的方式诈骗钱财。随着皇家资产解冻骗局的发展,李某培养王某文、王某、黄某先、张某荣等人为骨干代理人。10名被告人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运作实施皇家资产解冻骗局形成闭环,骗取被害人大量钱财共1086.07万余元,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害社会稳定。
2021年3月25日,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黄某某等10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五年不等,并分别判处罚金。
【典型意义】
1.明确指控思路,构建清晰的证明体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是一种集返利、传销与诈骗为一体的新型、混合型犯罪,其隐蔽性强、专业程度高,证据易被隐匿、灭失,犯罪证明难度较大。办理该类犯罪,首先要充分了解犯罪组织的构架、层级、运行方式等基本概况,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厘定“骨干代理人”“一般代理人”等特别概念和规定,准确把握犯罪的主要特征和证明要素,为捋清指控思路和构建证明体系奠定基础。
2.开展法治宣传,延伸检察职能。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关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本案中涉及的某镇某村被骗人数众多,弥勒市检察院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加大打击力度、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同时与公安等政法部门在当地进行法治宣传,督促整改落实,形成了打击犯罪合力,坚决遏制了该类型犯罪在当地的发展蔓延态势,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