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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诈骗案主犯刘某被判11年

随着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有不法分子开始盯上这块“蛋糕”,铤而走险作出违法犯罪行为,利用他人信息办理汽车融资,骗取车辆后销赃变现,谋取不义之财。联众优车一贯采取坚决打击的措施,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公司要求员工严于律己、规范自身业务行为,不得违法违规操作,更不得以身犯险触碰国家法律红线;一旦发现,公司将坚决剔除此类害群之马,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刘彬在我司天津直营任职期间,伙同张某、陈某、苏某等人,多次以为客户办理零首付购车或者以购车自用,承诺由其代还贷款为由,诱导他人与我司签订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汽车抵押合同,向我司申请融资购车,骗取融资款后擅自拆除安装在车辆上的GPS设备,造成车辆脱离我司控制,并将车辆变卖获得赃款,造成我司巨大损失。

本案于2020年10月由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武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彬作为我司前员工,在本合同诈骗案件中,伙同其他犯罪分子里应外合,负责为客户申报融资贷款、编造虚假的工作收入和住址、教唆客户在公司电话回访时谎报信息等,并假扮车商身份收取车款,私分车商返点,涉案金额近五十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因刘彬系主犯,又多次作案,依法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责令刘彬以及其他被告人共同退赔我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本案从2019年8月案发,到2020年4月将刘彬抓捕归案,再到如今法院最终判决,历时两年之久,但无论多久,花费多大人力物力,公司必将彻查到底,对于骗贷案件零容忍。被告人刘彬,身为公司前员工,却与犯罪分子勾结,为获得非法利益,走向犯罪的深渊。最终东窗事发,不仅需要退赔公司所有损失,并处罚金,更是面临长达11年的服刑生涯。所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前车之鉴,令人警醒。 

近年来,联众优车不断配合各地警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并成功协助警方破获多起汽车金融诈骗案件。后续,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同警方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肃清行业“毒瘤”,为汽车金融行业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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