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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与“优质单身女生”交往?小心诈骗

与“优质的单身女生”交往?你以为的出于感情而购买“自酿酒”和发红包可能正中诈骗团伙的下怀!

2019年1月至6月,被告人谢某、蔡某某使用“话术单”对招募的业务员进行培训,指使业务员使用统一发放的手机及微信号与公司提供的微信号互加为好友作为诈骗对象。接着,以一段时间为周期,根据“话术单”以“娜娜”的身份和虚构的家庭背景、工作生活经历与被害人微信聊天,并根据进度在朋友圈或向被害人发出“娜娜”的各种生活照或视频以及分享爱好、展示才艺等,通过上述手段将“娜娜”塑造成一个美丽、乐观上进的优质女生形象,来博得被害人的兴趣和同情。随后,待时机成熟,业务员以“回贵州陪叔叔过生日”“酒庄开业”等名义,将公司从酒业公司购买的低价酒作为“娜娜”的叔叔自酿酒以十倍左右的价格卖给被害人或骗取被害人发送红包。经审查,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449182.4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蔡某某等二十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在网络社交发达的今天,通过社交软件等手段交友已经成为常态,也成为了诈骗分子最“青睐”的作案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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