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选
冒称股票分析师“加粉”,诈骗获刑
冒称私募基金讲师、股票分析师“加粉”“推粉”?你以为的一份客服工作可能构成诈骗罪!
2017年起,被告人庾某某伙同同案人利用未经批准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无价公司名义,招募被告人周某某等9人作为业务员并提供电话号码资源,由业务员每天向全国各地被害人推加微信好友(俗称“加粉”),按照统一的话术虚构身份,自称私募基金讲师、股票分析师等骗取信任,随后推荐公司客服专用号(俗称“推粉”);招募代理商并提供客户端平台,由代理商发展被害人进入平台投入资金进行股票、期货交易。被害人投入上述平台的款项没有进行真实的股票、期货交易,由同案人实际控制并通过后台设置等方式造成被害人亏损的假象,从而达到占有被害人投资款项的目的。经统计,共造成83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3079534.1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庾某某、周某某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其中周某某等9名业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本案对刚步入社会或正在找工作的年轻人是一个警醒,应提高自身对诈骗行为的分辨能力,遇到公司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主动思考,而不是盲目地被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