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选
疫情影响复工企业协商延期还款
2020年7月,佛山金消协接收到一宗禅城区人民法院诉中委托调解的企业大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企业在银行办理一笔期限为一年,金额为450万元的贷款,其间该企业多名股东分别与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合同。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该企业业务量下降,又因企业主及大部分员工滞留湖北,未能恢复生产,导致暂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企业主有信心带领企业走出困境,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目前问题。
昨日,“跨越数字鸿沟共享智慧生活”——2021佛山金融业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禅城区东方广场举行,我市36家金融机构设摊宣传,向市民普及金融知识、提示金融消费风险。活动还策划推出《佛山长者智慧生活手册》,并通过沉浸式互动,帮助长者了解金融科技,掌握现代智慧生活相关知识,熟悉电子设备使用方法。
佛山金消协根据《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第二点引导调解,最终当事各方达成一致:由企业限期向银行支付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并结清合同项下剩余贷款本息,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对抵押物处置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共识,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书。
温馨提醒
2020年6月1日,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同时也对执行该政策的银行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广大企业在遇到相类问题时,可向银行咨询是否符合延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