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要闻
王宁等21人利用非法虚假期货平台诈骗案开庭审理
2021年1月26至28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宁等21人涉嫌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图片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宁、李晓乾、黄春彬等17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利用非法虚假期货平台诈骗他人财物,涉案总金额为10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宇航等4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帮助转存款项,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21名被告人及28名辩护人进行了充分的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本案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诈骗案件,反映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隐蔽性强、迷惑性大、科技含量高等特点,借由此案提醒广大群众要选择正规平台及软件进入股市、期货市场。
疫情防控期间,本案采用“现场+网络”相结合的庭审方式,个别辩护人通过视频方式远程参加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