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老师入金平台,保证稳赚不赔。”不少股民都曾收到过类似的广告消息,还有些人轻信这些消息后,投入大量资金,却发现天天跟自己联系的老师玩起了失联,转入平台的钱款也有去无回。近日,成都都江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案件。犯罪团伙自导自演,以讲师团身份骗取8人共计465.8万元,最终获刑3年至7年8个月。
2019年3月起,以林某彤为首的犯罪团伙谋划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由林某彤出资、向某章负责租赁场所和招聘人员、毛某林负责网络技术,共同设立股指期货交易平台。为实施犯罪,毛某林邀约具有一定股票期货类知识的三人组成讲师团队,使用化名在网络直播间、微信群中宣讲股票期货知识、指数涨跌、大盘走势等信息,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诱导被害人到平台注册和入金,以被害人亏损金额的6%作为提成回报。
通过合作的话务公司,大批量的随机拨打电话,发展对股票、期货投资感兴趣的被害人,拉入该诈骗团伙预先建立的微信群和QQ群,交由伪装成普通客户的业务员实施下一步诈骗活动。同时,招聘大量业务员,要求其注册多个微信号,伪装成普通客户进入直播间和微信群,按照不同的分工和安排,通过各自发布的虚拟盈利截图、虚假盈利和聊天信息等,烘托三位讲师具有较强专业能力、有很多“粉丝”跟随老师赚钱的假象。
仅2019年3月至5月期间,就有8名被害人被该犯罪团伙通过上述方式诱骗到平台进行入金操作,共计被骗金额465.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彤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予以处罚。据此,依法判处林某彤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参与者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六个月、并处五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