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要闻
购大量房者被收取高额居间服务费
近期买新房被第三方收取居间服务费的事件频发。居间费其实可以简单理解为“中介费、佣金”。 比如房地产中介公司以房地产成交价格收取的佣金就是居间服务费。根据规定,个人居间费是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因此最终需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查阅居间服务费的现状资料发现,有些行业的业务员居间服务非常高,如果提供服务的企业要求提供发票,如果通过买票的方式来解决,风险实在是太高了。
实践中,地产商销售商品房有外包给中介公司销售的情况。这种情况包含了两种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地产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购房者与中介公司的居间合同关系。
据了解,某些不良中介公司以促销的名义口头宣传优惠购房政策,促成购房者支付高额中介费,而购房者在发现优惠未兑现时,却苦于没有证据可以提供,即使诉讼也无法维权。
建议如下,提醒购房者警惕这些误区。
第一,购房者选择开发房商,尽可能选择国内大品牌房企,或者当地信誉高的房企。选择有信誉的交易对象,可以大概率地避开交易陷阱。
第二,认真审核合同的内容和签约对象。看清楚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还是房屋买卖销售合同。居间合同只是中介的居间行为,需要额外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并不包含在购房款中。
第三,房屋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只能参考,最终的购房方案必须在书面合同中得到落实。如果发现口头承诺的内容并未在合同中体现,一定要提高警惕,将该问题落实明确后方可签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