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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高富帅”诈骗180万,7人获刑

假扮“高富帅”找陌生女性聊天,获得对方信任后,诱骗对方进入自己租用的网络赌博平台赌博,再修改赌博平台数据让对方将钱输掉,7人诈骗180万元。据佛山中院日前消息,该7人均被判刑。

假扮“高富帅”诈骗

2017年底,庞某邀约黄某、严某等人一起从事网络赌博诈骗活动。庞某教黄某、严某假扮高富帅在网上找陌生女性聊天,培养感情,在获得对方信任后,诱骗对方进入自己租用的网络赌博平台赌博,再修改赌博平台数据让对方将钱输掉,以此骗取钱财。期间,黄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结识了被害人阿诗。

2018年春节后,庞某、黄某来到泰国,再次通过上述方式骗取陌生女性钱财。期间,黄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又聊上了被害人阿敏。

2018年4月,黄某、严某二度“合作”,租用“加拿大28”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诈骗,黄某负责假扮高富帅,严某负责修改赌博结果。两人合伙诈骗阿诗8672元、阿敏62399元;黄某单独诈骗阿诗46284元。

2018年5月,吴某、黄某、温某等人再次上述方式诈骗阿诗86293元、阿敏515635元。

2018年11月,庞某租用名为“格莱娱乐”的网站赌博平台,密谋成立“网络公司”,利用该平台从事网络赌博诈骗活动。庞某邀约了黄某、严某“合作”,并招揽了朱某、吴某等成员。

据悉,庞某、黄某作为组织者负责对其他同伙进行培训,在工作群中提供一些男子生活照、高档场所等素材给团伙成员用于假扮高富帅形象。团伙其他成员则按照安排在交友APP、微信上以庞某、黄某两人设定好的高富帅身份找陌生女性聊天,再通过上述同样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期间,该团伙通过该方式,诈骗被害人阿敏1036420元、阿诗65342元、阿君6428元。

不服判决,终审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为,庞某、黄某、严某、温某、吴某、朱某等7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手段,以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7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判决庞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庞某、黄某、严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佛山中院。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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