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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维权能不能等别人胜诉之后再起诉?
有些股民朋友在索赔的时候考虑到诉讼成本,希望等别人起诉上市公司胜诉后再跟进诉讼,以为那样就稳操胜券了。如果您真的那么想,就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也太理想化了。
因为证券诉讼和其他民事诉讼一样都是有诉讼时效的,参加索赔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超过期限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获赔了。
正因如此,实践中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法院在诉讼期限内作出判决,从而引发其他股民跟进诉讼潮,上市公司会用一切手段拖延法院判决。比较常见的方法是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异议后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来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即使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书判决股民胜诉,上市公司还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再次拖延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而从法院方面来讲,因为虚假陈述诉讼在全国来讲案例其实已经不少了,但具体到各个法院案例就不多。很多法院甚至是第一次审理证券索赔诉讼的案子,往往比较慎重,要请示高院甚至最高院,也客观上延长了审理时间。
从历年统计数据来看,法院在诉讼期限内审结并且判决生效的索赔案例非常少见。为避免错过诉讼期限,导致损失不能赔偿,建议广大股民朋友尽早参加索赔,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