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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告诉你,要这样追回血汗钱!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现如今有众多的非法组织,以投资的名义圈钱,实为非法集资,这种行为虽然违法,却因为利益诱人而始终没有消亡。除了广为人知的非法集资,还有一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侧重点是非法经营金融业务。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主观上是还本付息的;

 

而非法集资诈骗罪:它的目的就是单纯的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侧重于诈骗;

 

具体来说:由于资金链断裂,主动投案的,或是其他情况,一般情况是非吸。而卷款跑路,恶意诈骗,挥霍人民财产的,一般情况是非集;两者有一部分的重叠关系,但量刑的标准不同,诈骗的量刑要重的多。



下面给大家阐述办案流程: 



1 案件处理流程



1:一旦P2P平台出事之后,波及人数众多。动辄成百上千的受害人,过亿资产。警方立案的前提是一般超过30个人报案,或者金额达到十万以上,我们就会进行立案处理,满足一个条件即可。



我们会初步判断情况,达到条件后,就会受理。然后立案侦查,紧接着立即对公司经营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警方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人,涉案资金以及账户等情况,开展核查;



3:会封存账户,并且,对借款标的情况,资金去向,开始进行收集整理,核查。



4:之后要聘请专业会计公司,对资金和账户,进行资产统计的工作。



5:对投资人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收集,为全国协查做准备。

 



再给大家解释一下办案具体细则:

 

1. 办案步骤不分前后,各自分工,争取做到同步。



2. 是否能够立案,也要依据受害者和平台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3. 不论什么案件,办案经费都是由国家拨付,不存在大家道听途说要从追回资产扣除这么一说。



4. 追回的钱不会被充公,许多人纠结于报案还是不报案,是因为听说报案了参与非法集资的钱会被没收上缴国库,拿不回来了。这其实是误解。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

5.E租宝宣判的时候,就有投资人在后台不断问,说国家一共罚了e租宝和丁宁18亿,是不是把我们投资人的钱都当做罚款了?这里可以肯定的说:不会。

6.国家要没收的是因非法集资产生的非法收益,而不是受害人的本金。比如某平台集资了1000万,买了一套1000万的房,一年后以1500万卖掉,上涨的这500万就属于非法收益,国家予以没收。而原来的1000万属于应当返还给投资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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