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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也沉沦成了诈骗的沃土,而不需担责,谁之耻

       中国的电信诈骗治理,就像美国的枪支治理一样失败,危害永无尽头,从政府层面來看,和美国治理枪支一样消极,一样本末倒置。 

       从源头治理,没有落到实处。

      市场监督局的本质在于"监督″二字,却偏偏扔了监督的本质,在无节制无底线地超级廉价地发放牌照上大做文章,哗众取宠,邀取政绩,曲解着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政策。在监督方面,3.15举报投诉平台干篇一律的证据不足,或向其他部门举报投诉的答复已沉沦成了各种电信诈骗的保护伞。 

     注册公司的无节制无底线的放松门槛,让大批骗子轻松地领取到牌照,甚至一个骗子可以注册数百家公司,一天在同一监督局可以注册数家公司。在监督方面把原本是其工商监督部门判断是合法或违法的的两种选择,却演变成可以不作为的推脱给举报人的笫三种选择"证据不足"。而其合法与非法是其本质属性,并不会因为举报者的证据而改变。 

      判举报的公司违法,3.15平台是不愿意的,因为这样他们就要工作起来,累起来,他们的同事不愿意,他们的领导不愿意。 

       判举报的公司合法,3.15平台也是不愿意的。这样做,东窗事发,会丢了公职,进了监狱,甚至某些人后半生就在秦城监狱度过了。 

       所以判个″证据不足"把事情推给举报人是最明智的选择,也是中国政府的特色制度,正是这种制度让不作为有了合法的理由,让诈骗的周期扩大了无数倍,让受骗的人多了无数倍,让被骗的资金多了无数倍,让因受骗而又无法维权而从心灵上对国家和政府产生怨恨而远离政府和国家的人群扩大了无数倍。 

       破除三项选择论,坚决执行二项选择论是破除各级政府部门不作为和踢皮球之敝端的唯一方法,也是破解工商局,公安局,外汇局,证监会,银监局在治理金融诈骗电信诈骗方面,互不合作,互相推脱,一盘散沙的局面的重要举措。 

      即使是证据不足,也应该是工商部门自己去查证据来证明所受理的举报公司是合法或违法,也应该是工商部门自已去向公安,外汇,证监,银监等部门求助求证,而不是推给举报者去相关部门求助求证。 


   我是目前轰动全国京东特大网络诈骗案的受害者,被骗金额       !现在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请求您帮我们追究问责京东平台的一系列不作为行为!

   首先这是发生在京东平台全国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利用平台漏洞骗取被害人购买虚拟卡的特大网络诈骗案,全国几百人在短短几个月相继受骗,金额高达八百多万,1,平台你是第一责任人,你在预防网络犯罪及监管方面存在重大的过失!

2,平台在弥补安全漏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同时允许多台设备同时登录购买,账号密码发送不安全等一系列漏洞被犯罪分子利用,正因为如此,才造成全国这么大面积的受害者相继被骗!

3,京东平台在事后对待受害者态度恶劣冷漠,封号,需求不给解决等卑劣的手段来掩盖自己的不作为行为!

  虚拟卡本来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京东平台在毫无任何措施及防控能力的情况下允许多家商户售卖,这一条黑色产业链才被骗子利用,使得这么多人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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