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2024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通报,集中曝光2起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典型案例,对两家涉案证券公司分别处以150万元、200万元罚款,对8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罚款金额从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旨在强化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规范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生命线”,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核心参与者,必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而此次通报的2起案例,均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误导和损失。
经查,第一家涉案证券公司系一家上市证券公司,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未准确披露财务数据等违规行为。该证券公司与多家关联企业存在大额关联交易,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8.6亿元,其中部分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未在财务报告中准确披露关联交易的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导致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误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此外,该证券公司在披露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时,虚假记载部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将亏损的部分业务虚构为盈利,夸大公司的经营业绩,误导投资者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进而影响了股票价格的正常波动。
第二家涉案证券公司在2024年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虚假记载债券发行相关信息的违规行为,该证券公司为顺利发行债券,夸大公司的偿债能力,虚假记载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核心数据,隐瞒公司存在的债务违约隐患、资金链紧张等问题,误导投资者购买其发行的债券,累计发行债券金额达10亿元,涉及投资者500余人。
证监会在调查过程中,通过核查两家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财务报告、关联交易档案、债券发行材料等相关证据,全面掌握了其信息披露违规的全部事实,两家证券公司对自身的违规行为均予以认可,并表示将限期整改。证监会在通报中强调,后续将持续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依托科技监管手段,加强对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督促证券公司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