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股票  |   期货  |   外汇  |   黑平台  |   债券  |   期权  |   基金  |   保险  |   非法集资  |   民间借贷  |   债权债务  |   互联网金融  |   商事纠纷  |   疑难案件  |   投顾机构  |  
本站公告

本平台为专业金融类投诉维权曝光平台,旨在帮助金融消费者处理在金融消费交易过程中被诱导受骗造成经济损失的纠纷理赔调解。范围仅限股票、期货、外汇、配资、现货、大宗商品等金融纠纷、合同债务纠纷调解、胜诉理赔执行、保险清退理赔等方面的法务协助与媒体协助,详情咨询本网底部专员微信号:weiquanhome

最新投诉热点曝光
· 三鑫淘金亏损30万!正常吗?是不是..
· 人人投资靠谱吗?小心被骗..
· 被萌虎订购骗了20万..
· 在巅峰投资被骗几十万..
· 东来财经APP假冒人工智能信息平台..
· 投顾公司业务员诱导交服务费非法荐股..
· 蚂蚁智投是虚假APP..
· 中原有色违规投资产品虚假投资骗局!..
· 蜻蜓投资无监管软件骗人..
· 西藏锦绣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亏损了..
· 启富投顾订制服务骗人,交了8.8服..
· 天鸿期货居间人喊单指导客户炒期货..
· 华鼎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
· 巅峰投资亏损了四万,竟是骗/局怎么..
律师解答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律师解答

合法的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0-10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案例简介: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引发的问题。

2002年9月,某信用社为扩大业务,经信用社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同年9月起,该信用社在当地一个区租用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并雇用相关工作人员,为其分支机构做准备。到2003年2月,新分行的筹建工作基本完成,2003年4月,分行正式开业。截至2003年7月,该分行已吸收存款500多万元,发放贷款200多万元。同年8月初,相关主管部门发现并制止了这一违法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判决: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构成设立金融机构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信用社经信用社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已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判处该信用社罚金50万元。该信用合作社的社长被判处一年监禁,缓刑一年。

律师说法:合法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应如何承担责任?

在我国,金融机构除商业银行外,还包括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华侨和外资在我国设立的金融机构。

本案信用社虽属于合法金融机构,但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属于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擅自设立”,且非法经营数额巨大,故法院以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对其定罪处罚。但从刑事政策来看,“对于商业银行等依法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为拓展储蓄业务网点,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依法设立的期货经纪公司未经批准设立营业部等。,根据《商业银行法》或《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但不能认定为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友情链接: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央电视台      凤凰网      南方周末      法制日报      经济日报      中国政府网      中国廉政网      搜 狐      新 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投诉发稿邮箱:2906478204@qq.com
媒体合作:QQ:2906478204
区域合作:2906478204
微信直通车:weiquanhome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68号  
  通过自媒体在线投诉: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微博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小红书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百家号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微信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江苏   山东   四川   浙江   辽宁   河南   湖北   福建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