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标签: 股票  |   期货  |   外汇  |   黑平台  |   债券  |   期权  |   基金  |   保险  |   非法集资  |   民间借贷  |   债权债务  |   互联网金融  |   商事纠纷  |   疑难案件  |   投顾机构  |  
本站公告

本平台为专业金融类投诉维权曝光平台,旨在帮助金融消费者处理在金融消费交易过程中被诱导受骗造成经济损失的纠纷理赔调解。范围仅限股票、期货、外汇、配资、现货、大宗商品等金融纠纷、合同债务纠纷调解、胜诉理赔执行、保险清退理赔等方面的法务协助与媒体协助,详情咨询本网底部专员微信号:weiquanhome

最新投诉热点曝光
· 三鑫淘金亏损30万!正常吗?是不是..
· 人人投资靠谱吗?小心被骗..
· 被萌虎订购骗了20万..
· 在巅峰投资被骗几十万..
· 东来财经APP假冒人工智能信息平台..
· 投顾公司业务员诱导交服务费非法荐股..
· 蚂蚁智投是虚假APP..
· 中原有色违规投资产品虚假投资骗局!..
· 蜻蜓投资无监管软件骗人..
· 西藏锦绣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亏损了..
· 启富投顾订制服务骗人,交了8.8服..
· 天鸿期货居间人喊单指导客户炒期货..
· 华鼎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
· 巅峰投资亏损了四万,竟是骗/局怎么..
案例精选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精选

黑平台以炒期货为名诈骗钱财 投资者误入网络骗局损失惨重

发布时间:2019-11-21 09:14:56 来源:【金融维权之家】 阅读:

近年来,各种虚假金融交易平台骗局层出不穷,它们身披贵金属、原油、金融资产等外衣诈骗,平台名称光鲜亮丽,投资者为了快速赚钱铤而走险,结果落入骗子团伙精心编造的圈套中。日前,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多名利用虚假金融期货交易平台大肆诈骗投资者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去年6月的一天,老股民戴先生偶然被拉入一个名为“腾飞技术交流群”的股票交流群。起初,戴先生觉得,群聊的内容无非是老师股市分析和推荐股票,并没有什么问题,也没有起疑心。在交流了一段时间后,群内主讲的“腾飞老师”渐渐获取了大家的信任,戴先生也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腾飞”讲到,最近股票行情不是很好,做期货盈利的速度更快,推荐大家可以进行指数方面的投资。戴先生发现在投资群里,有人也做股指期货,还在直播的时候晒出了盈利的画面,于是他心动了,报名参加了“腾飞老师”的“实战班”,下载了某期货平台app。“腾飞”又称要在该平台上充值10万美元,戴先生没有犹豫,马上通过银行在平台上注入资金10万美元。一开始戴先生自己操作亏了人民币10万元,之后“腾飞”称可以跟着他操作,戴先生就和其他人一起跟着“腾飞”做指数期货。

一天,“腾飞”在群里说做沪深300做多,有很多人说已经下了几十万、上百万,于是戴先生也跟着买了20 多万做多,当天戴先生就亏了10多万。戴先生有些急眼, “腾飞”又让戴先生和他一起做恒生指数。晚上,“腾飞”在群里喊操作,买多,其他十几个人立即回应,说入了多少手,没多久大家说赚了多少钱,戴先生就跟着操作了一把,结果又亏了。渐渐地,戴先生起了疑心,发现这个平台软件在做多做空的时候自动会增加几个点,导致在波动不大的情况下几乎不能盈利。最后,他发现这是个骗局,逐步把剩余资金提现出来,但最终还是被骗资金20万余元。

本案被骗的被害人除了戴先生外,还有吕女士等多人,公安机关根据害人的报案情况,一举捣毁了该诈骗团伙。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18年4月起,该诈骗团伙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成立虚假金融交易平台,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股民个人信息,以注册微信小号的方式建立多个所谓股民聊天群,以类似腾飞技术交流群的名字命名,群聊主要内容是分析股市行情。根据事先共谋策划,有些犯罪嫌疑人扮演所谓的股票讲师,有些在群内扮演股票投资者的角色。为了防止聊天时穿帮,还进行和股票有关的话术培训,诱骗投资人相信是真实的股票投资讨论群。后期,扮演讲师的犯罪嫌疑人根据计划,在群里散布股票行情不好的消息,建议大家可以进行指数期货投资,诱骗投资者注册虚假金融交易平台。一旦投资者在平台开户入金交易,拉到客户的业务员就可以获得相应提成。同时,扮演投资客的犯罪嫌疑人就在群里说投资了多少资金,或者昨天跟着老师的思路操作赚了多少钱等等。这样使被害人错误认为跟着老师交易可以赚钱,刺激他们频繁交易。交易次数越多,犯罪嫌疑人的提成越高。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经预谋和策划,利用虚假的金融期货交易平台,诱骗被害人进入事先设定好的微信炒股聊天群,并采取扮演不同人物角色的方式,使被害人对聊股群建立信任关系,从而进一步引诱他们进入虚假金融期货交易平台。在被害人注入资金后,胡乱诓骗被害人操作,致使被害人被骗人民币几十万余元至数百万元不等。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友情链接: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央电视台      凤凰网      南方周末      法制日报      经济日报      中国政府网      中国廉政网      搜 狐      新 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中心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投诉发稿邮箱:2906478204@qq.com
媒体合作:QQ:2906478204
区域合作:2906478204
微信直通车:weiquanhome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68号  
  通过自媒体在线投诉: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微博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小红书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百家号
金融投诉_法律咨询_反诈追损【金融维权之家】
官方微信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东   江苏   山东   四川   浙江   辽宁   河南   湖北   福建   河北